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一小时血糖≥8.3m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6.7mmol/L其中一项或几项,或者随机血糖≥8.5mmol/L。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则可考虑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若孕妇存在肥胖、高血压等高危因素,在怀孕24-28周时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即空腹状态下抽取静脉血,然后喝下含75g无水葡萄糖的液体,从开始饮用第一口算起,每0.5h分别于1、2、3小时抽取静脉血,测定血糖值,若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一小时血糖≥8.3mmol/L;服糖后两小时血糖≥6.7mmol/L,则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此外,对于年龄>40岁且初次产检就发现血糖升高的孕妇来说,建议直接做OGTT以明确是否患妊娠期糖尿病。由于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婴的影响都比较大,因此一旦确诊应积极治疗,以免影响母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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