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糖尿病患者随着病情的发展,体重也会有变化。患者就诊时,专科医师会询问患者体重变化。定期测量体重的增减也是观察病情的指标之一。计算标准体重,就是了解自己是消瘦者还是超重了,是否需要限制饮食减轻体重,或增加饮食增加体重。理想的体重有利于病情控制,提高生活质量,即使自己的体重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不可太低,也不能超重。标准体重计算的方法很多,一般结合身高进行计算。比较简单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公斤)二身高(厘米)-105,也有人认为以40岁作为界限,40岁以下计算方法同前,40岁以上为标准体重(公斤)=身高-100,或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00]x 0.9。理想体重应浮动于标准体重加减10%,如超过标准体重10%视为超重,超过20%为肥胖。低于标准体重20%的患者视为消瘦。目前有的学者认为计算体重指数比较合理,方法是体重指数: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2。
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体重指数的指标:
正常范围:18.5—25
超 重:25—30
轻度肥胖:30—35
中度肥胖:35—40
重度肥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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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肾脏内科疾病的诊治,尤在急慢性肾小球肾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性肾病、肾性肾病、急慢性泌尿系感染、良性前列腺增生症以及各种疾病引起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的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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